信件主题: | 陈女士-核实住房公积金扣款问题 | ||||
来信人: | 陈女士 | 来信日期: | 2020年10月08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2010080116 |
信件内容: | 2020年4月,陈女士在汉滨区住房公积金办理公积金抵扣贷款业务,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扣除1968元,但2020年9月,陈女士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充足,但并未扣除金额,现陈女士想了解公积金账户未扣除贷款额度的原因,请相关单位核实给予告知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您好!公积金逐月抵扣是指个人还贷从每月职工公积金缴存额中扣除,并不是从个人公积金余额中抵扣,经查询,您的公积金余额为52942.74,公积金缴存至2020年8月,9月公积金并未到账,故抵扣失败,请联系所在单位核实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0年10月09日 | ||||
评价: |